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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

全面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

 

国泰民安是人民群众最基本、最普遍的愿望,是改革发展的重要前提。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国家安全作为头等大事,着眼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对国家安全作出战略擘画、全面部署。十年来,国家安全得到全面加强,经受住了来自政治、经济、意识形态、自然界等方面的风险挑战考验,为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提供了有力保证。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备豫不虞,为国常道。”新形势下我国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面临的威胁和挑战增多,迫切需要科学的安全理论指引。

  在对时代发展大势的准确把握中,在对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的不懈探索中,总体国家安全观应运而生。

  2014年4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创造性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强调当前我国国家安全内涵和外延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丰富,时空领域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宽广,内外因素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复杂。

  总体国家安全观涵盖政治、军事、国土、经济、金融、文化、社会、科技、网络、粮食、生态、资源、核、海外利益、太空、深海、极地、生物、人工智能、数据等诸多领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科技、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开放和安全,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统筹自身安全和共同安全,统筹维护国家安全和塑造国家安全。

  总体国家安全观,成为新形势下维护和塑造中国特色国家安全的行动指南,推动国家安全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设立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完善集中统一、高效权威的国家安全领导体制;以国家安全法为引领,国家情报法、反恐怖主义法、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国防交通法、网络安全法、核安全法、外商投资法、数据安全法、香港国安法等一系列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制定出台,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加紧构建形成;2015年1月,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国家安全战略纲要》;2021年11月审议通过《国家安全战略(2021—2025年)》,对构建与新发展格局相适应的新安全格局,统筹做好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方向国家安全工作作出部署……国家安全制度体系不断完善。

  推进建立国家安全情报信息工作协调机制,完善国家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国家安全审查和监管制度、国家安全危机管控制度、国家安全保障体系等一系列制度机制,国家安全工作合力和整体效能进一步增强;推动建立国家安全决策咨询机制和跨部门会商机制,提高国家安全科学决策水平;落实国家安全工作督促检查和责任追究机制……国家安全工作机制逐步建立健全。

  十年来,各地各部门全面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统筹推进各领域安全,积极构建大安全格局。

  国家安全机关坚决维护国家安全,依法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新主体新行为: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涉外数据专项执法行动,有力维护国家基础信息和核心数据安全;针对我国海洋领域的境外窃密敌情开展专项行动,持续开展反技术窃密工作……

  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颁布实施,网络安全维护有了法律支撑;实施《国家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有效提升网络安全应急响应和事件处置能力;健全网络安全国家标准体系,制定发布340余项网络安全国家标准;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连续9年在全国范围内举办。

  高效构建大安全格局,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建设不可缺少。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深入推进,最大程度凝聚成合力;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统筹实施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抗震加固、地质灾害避险移民搬迁等重点工程;6个国家区域应急救援中心开工建设。

  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必须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既要善于运用发展成果夯实国家安全的实力基础,又要善于塑造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安全环境。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续写了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实现了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

  “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

  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党中央果断决策、沉着应对,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提出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总要求,开展抗击疫情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周密部署武汉保卫战、湖北保卫战,举全国之力实施规模空前的生命大救援,慎终如始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坚持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最大限度保护了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今年3月以来,国内新一波疫情波及一些省份,经济复苏受到较大冲击。各地区各部门扎实落实、主动作为,宏观、微观、结构、科技、改革开放、区域、社会等七大政策加快落地,增量政策工具谋划推出,六方面33项政策聚焦扎实稳住经济持续加力。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贵州省榕江县检察院接到群众反映,有人使用石油液化气罐时发生爆燃。经过调查发现,液化气经营者未尽到安全使用告知义务是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为了促使安全隐患得到整改,榕江县检察院向负有监管职责的县住建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其后,住建部门牵头对全县范围内的石油液化气经营场所开展专项检查,并形成工作机制,实现对相关行业的常态化监管。

  这一行动,源自于今年2月最高检向应急管理部制发的关于安全生产溯源治理的“八号检察建议”。其后,各级人民检察院围绕安全生产不断强化法律监督。

  安全生产法修改完善,保证安全生产有法可依;应急管理部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强化对危化品、煤矿和非煤矿山、消防等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及风险管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启动,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多次派工作组明察暗访,仅2020年就排查隐患1462.8万处;司法机关持续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围绕安全生产溯源治理强化法律监督……2021年我国生产安全事故起数较2012年下降56.8%,事故总量连续十年下降。

  安全生产的理念不断树牢,重大风险被化解在前。

  统筹发展和安全,必须确保关键领域安全可控,为实现高质量发展守牢底线——

  粮稳天下安。中央财政下达300亿元为实际种粮农民发放补贴,提高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水平,大力实施大豆油料扩种行动……今年我国夏粮产量2948亿斤,增加28.7亿斤。

  能源安全是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问题。近年来,我国能源自主保障能力始终保持在80%以上。2021年我国一次能源生产总量43.3亿吨标准煤,比2012年增长了23.4%,超过世界总产量的1/5;国内原油产量连续3年回升。

  汇聚起维护国家安全的强大力量,夯实国家安全的社会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国家安全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动员全党全社会共同努力,汇聚起维护国家安全的强大力量,夯实国家安全的社会基础,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

  “积力之所举,则无不胜也。”各地各部门集全社会之力共同筑牢国家安全的坚固防线。

  大力加强国家安全宣传教育,不断涵养全民国家安全意识——

  “国家安全关乎我们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如果周围发生有可能危及国家安全的事情,要第一时间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今年4月15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在湖南省益阳市桃江县七中,班主任高世军召开主题班会,向同学们讲解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性。

  在益阳市,每到国家安全教育日前后,各中小学校都会举办主题班会、征文演讲、专题讲座等活动,在师生中进行国家安全宣传教育。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设立,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制定,国家安全学一级学科设立……十年来,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实现了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人民群众国家安全意识显著增强,推动大安全理念深入人心。

  夯实维护国家安全的社会基础,促进全社会同心共筑国家安全的“命运共同体”——

  维护国家安全,人人有责,人人可为。

  山东某市市民陈先生发现,一境外组织以科学研究为名在我国招募志愿者,搜集各地的生物数据。由于怀疑该行为涉嫌危害我国生物安全,陈先生拨通12339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受理电话,反映了相关情况。最终,一起可能使我国生物信息泄露的事件被及时制止。

  “单者易折,众则难摧。”除了个人的参与,不断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体系,也是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构建大安全格局的题中应有之义。

  从北京“朝阳群众”到天津“小巷管家”,再到“枫桥经验”发源地浙江诸暨的“红枫义警”,他们不仅在摸排提供线索、打击违法犯罪上“战功卓著”,也为维护国家安全贡献了重要力量。

  “雪亮工程”以科技化手段代替传统的农村巡防模式,在农村地区铺开了一张维护国家安全的“平安网”。

  从浙江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到江苏“协商议事室”,社会矛盾得到及时有效化解,为维护国家安全提供了良好的社会基础。

  新时代“枫桥经验”得到坚持和发展,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不断构建,维护国家安全的社会基础不断筑牢,社会长治久安的基石不断夯实。

  前进路上,一道又一道沟坎被我们跨越,一个又一个挑战被我们战胜。新征程上,我们始终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不断开创新时代国家安全工作新局面,不断谱写“两大奇迹”新篇章,“中国号”巨轮一定能越过激流险滩,驶向更加光明的未来!

  《 人民日报 》( 2022年09月20日 09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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